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按照《山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司〔2018〕148号)要求,共同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发挥我市律师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免费全面法治体检,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促进民营企业提高法律保护意识、风险防范能力,努力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二、活动内容
市、县分别成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和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等几个方面开展法治体检。
(一)法律政策宣讲方面。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传递党中央亳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态度,开展不同形式的服务民营经济法治宣讲活动,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二)法治环境保障方面。了解民营企业对国家法律政策的掌握运用情况,涉及民营企业产权平等保护、市场竞争平等参与、生产要素平等使用、行政执法活动等方面的保障情况,以及民营企业对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和法律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等,掌握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状况和法律需求。
(三)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了解企业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的情况,针对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职工权益维护机制的情况,配备专职法务工作机构和人员、外聘法律顾问的情况,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情况,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
(四)风险防范化解方面。重点针对企业遇到的诉讼、仲裁案件,梳理民营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点: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处置情况,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对外担保、融资并购、跨境贸易、境外投资等方面的合规经营和争议解决情况。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市司法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文件,就法治体检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暑。各县区(开发区)应及时对本地开展专项服务活动进行动员部暑,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
(二)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市司法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律师协会联合组建临沂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为市县工商联、商会和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各县区(开发区)应根据当地民营企业的实际规模,组建法律服务团,积极组织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
(三)推进实施。12月份,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照实施方案,集中组织法律服务团通过实地走访、专题研讨、咨询问答、书面交流、法制宣传、远程诊断、在线服务等方式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工作。各县区(开发区)于12月30日前将专项活动阶段性推进情况分别报送市司法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律师协会。
(四)总结经验。法律服务团完成法治体检工作后,要形成完整详实的体检报告。各县区(开发区)全面汇总服务团体检报告,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梳理意见和建议,分别报送市司法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律师协会。法治体检报告内容包括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律服务需求,企业经济决策中的法律风险、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就如何加强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出意见建议。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把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同志具体抓,有关处(科)室、律师事务所紧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组织以及企业协会商会、律师事务所的联系,进一步深化律师行业与民营企业、工商联组织、企业协会商会的务实合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搭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接企业法律服务平台。
(三)宣传营造氛围。要集中向社会宣传报道律师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使广大民营企业了解、支持、主动参与。要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设立专栏,为活动开展营造有利声势和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注意收集典型案例。活动期间,相关宣传报道及时上报。
(四)注意方式方法。工商联推荐重点民营企业和商会,服务团针对企业、商会不同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注重开展活动与长期服务相结合;个案处理和总结风险点、建立法律防范模式相结合。在开展活动中要保护企业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附件:临沂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名单
附件
临沂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名单
一、律师事务所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山东鼎元律师事务所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
二、法律服务人员
(一)金融财税专业委员会
张兆伟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
赵吉伟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有学 山东启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于振祥 山东沂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朱孔行 山东临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曹冠坤 山东元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增霞 山东元开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张星卫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马承彪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 伟 山东启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徐 冰 山东力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宋卫兰 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子辉 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石本果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颜廷婷北京市德鸿(临沂)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
刘海亮 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 学 山东力维律师事务所主任
臧自强 山东舜翔(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 悦 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主任
神祥吉 山东廷峰(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
鲁 莹 山东鸿之恒律师事务所主任
韦春燕 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四)建筑地产专业委员会
程 萍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张 彬 山东百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卫国 山东元开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海军 山东临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尹 鹏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闵庆华 山东坤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马清华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 海 山东鹏哲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 超 山东鸿之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刑事专业委员会
徐伯昌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冯金凤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 智 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姜 杰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蒋 鹏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明 亮 山东保亿律师事务所主任
(六)行政专员委员会
钮中元 山东鼎元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贵锁 山东合清律师事务所主任
侯延彬 山东宇澄律师事务所主任
焦 炜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学广 山东鼎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隋 伟 山东达融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
厉晓伟 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程 杰 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 鑫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 园 山东鲁顺晔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 岩 山东鲁顺晔律师事务所律师
聂永彬 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八)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
张学凯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主任
仪江勇 山东康桥(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正顺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敬道 山东百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宏伟 山东达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陆景柱山东坤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团长、副团长
名誉团长:张玉华
团 长:张兆伟
副 团 长:刘海亮、程 萍、徐伯昌、张星卫、张 彬
厉晓伟、张学凯、钮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