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司法局,蒙山旅游度假区司法局;市局各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
临沂市司法局《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临沂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打赢脱贫攻坚战,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今后三年是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部署安排,现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临沂时的殷切嘱托,按照全市“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的脱贫攻坚工作布局,坚持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帮扶、任职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等各项职能任务更好地服务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着力提高贫困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确保实现到2020年贫困群众与全市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扶贫主题公益性法律服务经常性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深化,贫困人口法律援助质量有效提升,扶贫专项法治宣传广泛开展,涉贫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贫困人口基本法律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特殊人群帮扶、第一书记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年度目标。
总体坚持精准聚焦、层层推进、步步深入、提质增效的原则,根据法治扶贫任务措施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对其中可量化任务指标明确以下年度目标。
2018年,全省“4个2”地区〔2个市、20个县(市、区)、200个乡镇(街道)、2000个村(社区)〕中涉及我市的6个县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6个乡镇(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站、268个村(社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室基本建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覆盖,市级成立1个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特殊人群中贫困人口精准掌握,任职书记工作资金保障及时、有关项目按计划启动实施。
2019年,“4个2”地区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建成,各项制度完善、运转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有效,县区全部成立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特殊人群中贫困人口帮扶措施多样,任职书记工作资金保障及时、各项工作进入收尾阶段。
2020年,4个2”地区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转高效、作用发挥充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服务层次和水平持续提升,市县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深度参与脱贫攻坚、服务及时高效,特殊人群因贫重新犯罪得到有效避免,本轮任职书记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突出抓好“4个2”地区工作站、室建设,完善贫困地区法律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保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贫困群众身边。积极完善法律扶贫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倾斜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度。(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脱贫攻坚职能作用。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脱贫攻坚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夯实法律顾问与贫困群众常态联系服务机制,利用现场服务、微信群、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解答贫困群众法律咨询,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对其中需要办理法律援助的,及时告知获取法律援助的途径。将扶贫专项法治宣传列为法律顾问重要职责,在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制宣传活动中进行专门讲解宣传。(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切实加强贫困人口法律援助工作。市、县法律援助机构特别是“4个2”中涉及我市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要与本地扶贫办加强联系,于2019年6月前建立健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共享机制,贫困人口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严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畅通监督渠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实行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认真做好涉贫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抓住合村并居、换届选举等契机,健全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根据贫困地区地处偏远、毗邻接壤的地理特点,推动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加强联调联动。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进一步划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本单元,推动贫困地区人民调解更加精准化。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指导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涉及老年人赡养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必要时给予法律援助,促使老年人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深入开展扶贫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增强贫困人口和扶贫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各级党委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扶贫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好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和总结验收,推动对《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法治乡镇评选命名活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指导,培树农村普法教育典型。(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通过开展公益活动等方式,加强扶贫专项普法宣传。推动市、县(区)成立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围绕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生态综合补偿试点、贫困村办企业等,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公证便民措施,为老弱病残、贫困群众等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上门服务等制度。在6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大力扶持设立律师事务所,对基础较为薄弱的公证处实行结对帮扶。(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统筹抓好特殊人群帮扶。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全面摸排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中的贫困人口,加强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推动将其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本地职业教育整体规划。加强社区矫正中心、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帮助他们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脱贫致富;对确有实际困难的,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就业扶持、社会保险等政策。(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八)扎实做好任职书记驻村扶贫。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抓党建促脱贫的部署要求,积极支持任职书记工作。开展帮包村扶贫专项调研和督导等活动,定期听取任职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整合系统内资源,为帮包村脱贫提供支持。用好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加大扶贫项目引进力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努力提高精准扶贫脱贫对象经济收入水平,确保如期完成驻村扶贫任务。(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尽锐出战、狠抓实效。市局有关科室要确保政策供给精准,及时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业务扶贫政策并组织实施;市局重在抓推进,做好上下衔接,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任务落实;县乡司法行政机关重在抓落实,推动法治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要主动认领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工作措施,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市局将加强对县区(开发区)法治扶贫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有政策不落实、有制度不执行,工作报告、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工作不力、推进不快、效果不好的单位,市局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教育培训。分级分类开展扶贫专题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四个意识”,提高法治扶贫工作能力,培育优良作风。结合法治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实际,大力开展行业专题培训,帮助广大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不断提高参与法治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服务贫困群众的能力。
(四)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司法行政机关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协调争取力度,推动资金分配向扶贫重点地区倾斜,为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业务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大法律援助经费同级财政保障争取力度,按标准及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确保贫困人口法律援助案件及时高效办理。统筹用好各项业务经费,将不断满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法律需要作为重要内容予以重点保障、优先保障。
(五)加强宣传引导。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本地扶贫办等部门沟通协调,主动问需、精准介入,切实融入到全市脱贫攻坚大局中去。做好社会面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法治扶贫政策措施及工作成效,积极参加扶贫办组织的各类作品征集活动,努力提高法治扶贫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深挖基层法治扶贫工作典型和先进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