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司法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法治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司法局
2018年5月29日
法治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季
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司法厅《法治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法治扶贫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和市局前段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扶贫工作的意见》,现就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治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改内容
(一)组织领导方面
1.法治扶贫工作有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监督制度落实力度不大,传导压力不够;
2.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扶贫专项调研还不够经常,指导力度还不够大;
3.对法治扶贫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将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行部署,在细化方案、配套措施、组织推进等方面不扎实不深入。
(二)推进措施方面
4.存在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行业性普惠型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的问题;
5.推进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进展较慢;
6.扶贫专项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团队作用发挥不充分不明显,甚至没有组建扶贫专项团队;
7.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情况不掌握,以公益帮扶代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8.法律援助机构在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积极开展法治扶贫工作方面做的还不够好;
9.扶贫专项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还需加强;
10.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孝善扶贫方面还需加强。
(三)沟通宣传方面
11.与本地党委政府、扶贫办等部门,就法治扶贫工作沟通联系少,请示工作、汇报情况少,甚至从没向本地党委政府和扶贫办汇报情况;
12.没有组织法治扶贫专项宣讲,没有组织到贫困群众家中宣传法治扶贫政策,没有设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造成贫困群众对法治扶贫政策措施不了解、不会用;
13.信息报送不经常,质量不高。
二、工作措施
(一)准确查摆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本地法治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全面体检。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要对照以上问题,逐条进行梳理,认真查摆这些问题在自身的具体表现;要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针,根据各自实际,围绕本地贫困群众法律需求,特别是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切实找准自身问题;要认真梳理审计监督、督查考核、暗访评估、信访舆情、纪检监察、巡视巡查、考核评估等途径发现的法治扶贫方面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焦点问题,综合以上各方面情况建立问题台账,一并进行集中整改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针对查摆出的实际问题,要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对所有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对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期限,限期整改完成。对于政策层面的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限期完善政策。对于工作机制层面的问题,要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对于落实层面的问题,采取督办、通报、约谈、问责等有效手段,推动工作落实。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要对照问题和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省厅将侧重于省扶贫办2017年考核反馈问题,组织对各市司法局推进法治扶贫情况进行暗访督查,主要核查前期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市局将根据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问题销号情况,组织开展回访核查,并对问题整改落实整体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对于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对有关问题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到位。
三、工作安排
法治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整体上分为三个环节,分别是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回访核查,三个环节压茬推进、穿插进行,自查自纠、整体提高贯彻始终。5月,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对自身问题不足进行自查自纠,同时推进整改落实,特别是对前期省厅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兰山、河东、高新区、经开区4个基本完成脱贫任务的区按照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巩固提升区”的定位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好整改落实集中行动。6月起,省厅将组织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核查,核查情况纳入省扶贫办组织的年度考核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要充分认识法治扶贫在脱贫攻坚整体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今年以来省厅、市局在法治扶贫方面推出的一系列新举措,特别是在强化督查考核方面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提升工作水平。要切实强化问题导向,从重视程度上找不足,从落实责任上找差距,深挖问题根源,补齐工作短板,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力求工作实效。要切实做好与本地扶贫办等部门对接,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信息,针对性开展法治扶贫工作。要务实举措,始终保持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精准服务的工作导向,使广大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感受到法治扶贫政策措施的扶持。要减少基层负担,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要最大限度压减会议活动和督察检查,增加暗访比重,切实做到察实情、求实效。要坚持标本兼治,既整改面上问题,又完善工作机制,使法治扶贫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让广大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服务触手可及。
(三)统筹协调推进。县区(开发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履行好职责,带头抓整改,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将扶贫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落实重点,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要加强与本地党委政府和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畅通联系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切实融入到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中去。
附件1:临沂市司法局法治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任务分工表
附件2:法治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问题台账
附件3:法治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销号问题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