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司法鉴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鉴定服务保障。
《实施意见》指出,司法鉴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优先为乡村振兴做好服务保障放在重要位置,突出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以优质服务为重点,以提升能力为基础,以维护公正为关键,以激发活力为根本,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全力做好司法鉴定服务保障工作,为实现农业发展、农村变样、农民受惠贡献更多鉴定力量。
《实施意见》明确,要立足司法鉴定职责特点和业务范围,切实做好司法鉴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要围绕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实施“鉴定强农”服务;围绕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实施“鉴定兴农”服务;围绕推动乡村善治,实施“鉴定安农”服务;围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施“鉴定助农”服务;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实施“鉴定利农”服务,分门别类做好涉农司法鉴定服务保障工作。
《实施意见》强调,要注重夯实司法鉴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基础,提高做好涉农司法鉴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优化司法鉴定布局结构,加大对行业发展基础薄弱和存在空白领域区域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强全省优势鉴定资源合理流动与共享。要引导司法鉴定资源向乡村延伸,结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宣传、专家咨询、技术服务,确保人民群众在家门口能方便快捷地享用司法鉴定资源。要选择实力强、管理好的司法鉴定机构和业务水平高、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的司法鉴定人从事涉农司法鉴定业务,开展涉农司法鉴定业务培训,用好学术研讨交流和专家库资源,提供便民服务、上门服务,把高质优惠的鉴定服务送到急需群众的家门口。要加强对涉农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严防发生乱收费、超范围执业、不正当竞争以及损害农民利益、引发群众不满等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周密组织实施,强化督导检查,做好宣传引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