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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724013 | ||
标 题 | 咨询什么样的“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 ||
发件IP | 113.122.240.*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 | ||
信件内容 |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请问“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句话中,具体什么样的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较轻的”情节?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体现了罪行法定原则。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的表述内容属于刑罚具体运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由审判机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 因此,您咨询的“具体什么样的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较轻的’情节”的问题,应由国家审判机关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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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司法局领导 | ||
处理时间 | 2024年0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