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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724013
标    题 咨询什么样的“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发件IP 113.122.240.*
写信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信件内容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请问“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句话中,具体什么样的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较轻的”情节?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体现了罪行法定原则。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的表述内容属于刑罚具体运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由审判机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

因此,您咨询的“具体什么样的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较轻的’情节”的问题,应由国家审判机关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认定。

处理对象 司法局领导
处理时间 2024年07月27日